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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灯烬后

分类: 美文  时间: 2025-09-30 17:39:56  作者: 咸鱼要翻身但粘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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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江北腊月,她被他亲手摁在手术台上,抽了血、摘了肾、流掉孩子。三年后,

她挽着温润医生高调归来,一纸亲子鉴定掀翻整个孟家。曾经不可一世的少帅,跪在她脚边,

红着眼求她回头。她拿刀抵在他心口:“疼吗?当年我在地下室,疼千倍。

”第一章:取血腊月的江北,冷得骨头缝里都冒寒气。天早就黑透了,什么也看不见。

我被关在帅府最底下那个阴冷潮湿的地下室里。头顶只悬着一盏十五瓦的灯泡,光弱得可怜。

沉重的铁门被推开了。沈砚书裹着他那件厚实的呢子军大衣,大衣领子上还沾着没化的雪粒。

地下室那点可怜的光线落在他脸上,眉头紧锁,嘴唇抿得死紧,那张脸,

就算在这种鬼地方看,也还是俊得扎眼。可那双眼睛,却总蒙着一层雾,看不真切。

他几步走到床边,一言不发。直接用他那把不离身的枪,挑开了我旗袍侧襟的盘扣。

“三百毫升,”他终于开口了,声音又低又哑,像砂纸磨过木头,“动作快点。

”我拷躺在那个窄得翻个身都难的铁架床上,身上那件旧旗袍的下摆,早被人撩到了腰上,

两条腿光溜溜地露在外面,冻得发青发白。我发着高烧,浑身滚烫,脑袋里像塞了一团浆糊,

晕得厉害。小腹深处,还隐隐传来一阵阵不安的坠痛。我喉咙干得像着了火,

每一次呼吸都带着血腥味。我挣扎着想说话,

嗓子眼儿里往外冒火星子:“我……发高烧……孩子……孩子……”沈砚书像是没听见,

或者说,根本不在意。他眼皮都没抬一下,淡淡地甩过来一句:“死不了。

”他转身命令后面跟着的那个穿白大褂的军医顾西辞抽血。顾西辞顿了一下:“再抽,

孩子会保不住。”沈砚书拽起顾西辞的衣领,怒视着低吼:“我不管什么孩子不孩子,

听雪的命比什么都重要。”沈砚书用力把顾西辞往后一推,“给我抽!

”顾西辞猛地扑到床前,张开双臂护住我,声音从未有过的嘶哑:“沈砚书!再动她,

先杀我!”沈砚书眼神一厉,冷笑如冰:“你也配?”他抬手示意卫兵,“拿下!

”两个卫兵扑上来将顾西辞放倒在地,将他的头死死按在冰冷的水泥地上,顾西辞牙关紧咬,

试图挣脱,但他只能用那双布满血丝的眼死死瞪着沈砚书。“抽!

”沈砚书看也不看地上的顾西辞,再次下令。顾西辞被按在地上,

眼睁睁看着止血带紧紧勒住我的大腿,冰凉的酒精棉球擦过我的皮肤,针扎进我的血管里。

我身体里那滚烫的血,顺着透明的胶管,汩汩地流进下面那个冰冷的玻璃瓶里。

小腹的坠痛似乎随着血液的流失,更加清晰了。我看着那暗红的血线,一点点,

一点点往上爬。沈砚书就站在旁边,他那双看不清的眼睛,却死死盯着那瓶子里的刻度线。

瓶子里的血线,终于稳稳地停在了三百毫升那个刻度上。沈砚书二话不说,

一把接过那瓶还带着我体温的血,转身就走。他那双硬底的军靴踩在冰冷的水泥地上,

发出“咔哒、咔哒”的声音,又冷又硬。忽而耳边响起糖纸被剥开的沙沙声,我闭着眼,

唇边被塞进什么,舌尖泛起一丝久违的清凉甜意。“别怕,你一定要坚持住。

”那是十四年前,顾西辞在破庙里遇到我,哄我的声音。

那年我和另外三个被拐孩童暂时藏在破庙避雪。破庙无窗,北风卷雪,

7岁的我烧得满脸通红。正巧顾西辞随他父亲搭火车去江北义诊,火车也因雪停在江宁。

顾大夫听说破庙有急病孩童,便带着儿子冒雪赶来。那一夜,顾西辞第一次见到我。

我穿着不合身的粗布棉袄,领口露出被绳子勒出的红痕。顾西辞蹲下来,

用随身带的酒精棉给擦额头,又把唯一一颗薄荷糖塞进我嘴里。

他学着大人的口气哄我:“吃了就不疼了。”天亮后,火车恢复通行。贩子怕夜长梦多,

抱着我跳上另一辆运煤车直奔江北。顾西辞追到月台,却只抓住我遗落的一只小布鞋。

这一别,便是十四年。之后我成了百乐门的台柱子,他成了沈砚书沈少帅的军医。

门“哐当”一声关上了。世界重新陷入死寂和冰冷。我蜷缩成一团,像个被戳破的气球,

最后一点力气也抽干了。一只手死死地按在小腹上,那里冰凉一片,

跟我滚烫的手心形成了刺眼的对比。心口像被挖了个大洞,呼呼地往里灌冷风。

那股不安的坠痛,越来越明显。第二章:烟火不知过了多久,进来个佣人,脸上没什么表情,

手里端着一碗黑乎乎的药汁。那药味儿冲得很,闻着就让人反胃。“姜**,少帅吩咐的药。

”佣人把药碗递到我手边。我烧得昏昏沉沉,勉强睁眼。还没等我反应,

门口的光影里又走进来一个人。她像一朵精心栽培的娇弱白莲,被佣人搀扶着,

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担忧。孟听雪,孟家千金,先天肾缺陷,伴随严重贫血,

沈砚书用爱哄骗我,为她把我从百乐门中赎回,只因我的血型和肾脏与她匹配。“姐姐,

”她的声音柔得像柳絮,“你好些了吗?砚书哥哥让我给你送药来。

”她说着便端起佣人手里的药,一步步靠近床边,就在她俯身靠近我的那一刹那,

她端着药碗的手腕猛地一抖。精致的白瓷药碗摔在地上,四分五裂,

滚烫的药汁溅得到处都是。孟听雪像被吓坏了的小鹿,惊呼一声,

整个人柔弱无骨地倒向刚刚闻声冲进来的沈砚书怀里,纤纤玉指颤抖地指向我,

泪水瞬间盈满眼眶:“砚书哥哥!我……我只是想给姐姐送药,姐姐是不是……是不是恨我?

她……”她哽咽着,后面的话淹没在委屈的抽泣里。沈砚书几乎是瞬间就抱紧了她,

那双只能看到模糊轮廓的眼睛,此刻却迸射出骇人的寒光,直直刺向我。

他把孟听雪交给佣人搀扶,几步就跨到床边,铁钳般的大手狠狠地扼住了我的喉咙。

窒息感和巨大的恐惧排山倒海般袭来,我被迫仰起头,眼前阵阵发黑,

小腹处那隐隐的坠痛骤然加剧,变成撕裂般的绞痛,

液体无法控制地涌出……“孩……孩子……”我艰难地从被挤压的喉咙里挤出破碎的音节,

绝望地看着他。他猛地松开钳制我的手,仿佛丢弃一件垃圾,

狠狠的看着我:“要不是你能救听雪,我早就不留你了!至于孩子,你就当有缘无份吧!

”我重重跌回床上,身下的湿热感迅速蔓延开,剧痛和绝望瞬间覆盖我全身。

他不再看我一眼,小心翼翼地将孟听雪打横抱起,如同捧着稀世珍宝,

转身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原来我只是个工具……“轰,啪!”紧接着,是第二声,第三声,

无数声。盛大而奢侈的烟火瞬间点燃了江北城的夜空。姹紫嫣红,金蛇狂舞,

将半边天映得亮如白昼。“生辰快乐!孟**!” 楼上不知聚集了多少人,

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浪排山倒海般涌来,穿透墙壁,直直灌入我的耳中。

佣人冷漠地看了一眼地上的狼藉和蜷缩在床上的我,也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

锁门声清晰地传来。巨大的喧嚣被隔绝在外,却又无处不在。每一次烟火的爆裂,

每一次人群的欢呼,“孟**生辰快乐!”“少帅万岁!”都像一把把烧红的尖刀,

狠狠捅进我的心脏,反复翻搅。身体深处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伴随着那一声声庆贺,

正无可挽回地剥离,消逝。在剧痛和眩晕中,我昏死过去。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第二天,

也许是几天后。意识在虚弱的混沌中浮沉。门再次被推开,还是那个冷漠的佣人。

她手里拿着一份文件。“姜**,医生已经为您清宫,少帅吩咐,您在这上面签了字,

留下一颗肾就能走。”她把那份离婚协议书放在了床头,旁边放着一小盒廉价的印泥。晚上,

沈砚书像一头刚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浑身裹挟着浓烈的酒气和室外的寒气,

跌跌撞撞地冲了进来。他身上的军装外套皱巴巴的,扣子也没扣好,领口胡乱敞着。

那双眼睛,红得吓人,布满了骇人的血丝。他手里,

死死攥着那把曾无数次抵着我取血的冰冷手枪,黑洞洞的枪口一下子用力地抵在了我的胸口。

“姜晚!”他嘶吼着,浓重的酒气喷在我脸上,“给她一颗肾,就一颗。”他身体前倾,

巨大的阴影笼罩着我,滚烫的呼吸喷在我的颈侧:“给她!我就放你走!我说话算话!

”他像是把这个承诺当成世上最重的***。我撑着虚软的身体,

看着那份决定了我命运的纸。没有愤怒,没有悲伤,我没去拿笔,直接低下头,

狠狠一口咬在自己的右手大拇指上。鲜红的血珠立刻冒了出来。我抬起手,

用那根流血的大拇指,狠狠地在离婚协议书的落款处按了下去。

冰冷的消毒布覆盖着我的身体,只露出腰部以下的手术区域。下半身是无知无觉的麻木,

而上半身,尤其是大脑,却异常清醒。我能清晰地听到器械碰撞的声响,

能感受到医生在我腹部操作带来的牵拉和震动。主刀医生是顾西辞。

沈砚书就站在手术室玻璃窗外,眼神冰冷地监视着。顾西辞握着手术刀的手极其稳定,

额角却渗出细密的冷汗。我的身体正在被打开,一个重要的器官正在被取出。

那颗肾被小心翼翼地放入无菌盘,再由护士送到隔壁孟听雪的手术室。

消毒水的味道浓得呛人,无影灯惨白的光晕刺得眼睛生疼。我的伤口被完美缝合,

仿佛什么也没发生。隔壁手术室,孟听雪的手术成功完成。她被推出时,脸上带着欢喜,

以为自己终于获得了新生。意识模糊间,我被几个卫兵套进一个散发着霉味的麻袋里,

抬到帅府后花园最偏僻的角落。冰冷的泥土劈头盖脸砸下来,

窒息感比沈砚书掐我时更甚百倍。我拼命挣扎,麻袋口却被死死扎紧。

泥土迅速埋过脚踝、膝盖、腰腹,直至胸口,心脏被压迫得快要爆炸!

泥土的冰冷和死亡的窒息让我浑身颤抖,一股更深的恨意如岩浆般喷涌。

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在麻袋里嘶哑大笑,笑声凄厉如鬼:“沈砚书!

我做鬼也要拉你下地狱!”****意识沉入黑暗,不知过了多久,脸上传来冰冷的湿意。

我艰难地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冰冷的地面上,麻袋已被解开。顾西辞满身泥泞,

双手血肉模糊,正用沾湿的布巾擦拭我的脸。原来是他,在宴会散后,将我挖了出来。

我冲他弯了弯唇角:“顾医生,借你袖子咬一咬,疼。”他“嗯”了一声,

把西装袖口递到我嘴边。风雪声盖住哽咽,也将我最后的软弱按下去。

第三章:宴会三年后的孟公馆,却是另一番景象。巨大的水晶吊灯从天花板上垂下来,

灯火辉煌,衣香鬓影,觥筹交错,满屋子都是穿着体面的老爷太太**少爷,

空气里飘着名贵香水味,雪茄味,还有各种精致点心的甜香。今天是孟家的大日子,

千金孟听雪和少帅沈砚书的订婚宴。孟听雪穿着一身珍珠白的蕾丝洋装,站在楼梯口,

被一群人簇拥着,脸上带着精心练习过的笑容,看着是挺美,就是那脸色,白得有点过分,

依旧没什么血色。她手里端着杯香槟,手指捏得紧紧的。顾西辞替我整理好最后一粒盘扣,

低声道:“抬头,往前走,我在。”宴会厅那两扇气派的大门,被侍者恭敬地从外面拉开了。

刚才还嗡嗡嗡的说话声,笑声,碰杯声,像被人掐住了脖子,戛然而止。所有人的目光,

齐刷刷地投向了门口。门口的光影里,站着一对人。

我穿着一身剪裁特别利落的黑色丝绒长裙,那丝绒料子在灯光下泛着幽幽的暗光,

随着我的步子轻轻晃动,脖子上没有任何首饰珠宝修饰,只露出白皙的脖颈和清晰的锁骨,

那上面,一粒小小的,殷红的朱砂痣,在明亮的灯光下,红得扎眼,像雪地里落下的一点血。

我挽着他入场,黑色丝绒长裙扫过红毯。他今天穿着合身的银灰色条纹西装,

戴着副金丝眼镜,斯斯文文的,透着沉稳。他感觉到了我的紧张,

轻轻拍了拍我挽着他的手背,给了我一个无声的鼓励。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我挽着顾西辞,

踩着高跟鞋,一步一步,稳稳当当地走进了宴会厅的正中央。孟听雪的脸,“唰”地一下,

变得比她那身珍珠白洋装还白。她手里的香槟杯一晃,金***的液体差点洒出来,

她赶紧死死抓住,手指关节都捏得发白了。她死死瞪着我,那眼神,跟见了鬼似的,

充满了难以置信和藏不住的恐慌。我的目光掠过她那张失血的脸,直接看向站在人群后面,

同样脸色难看的孟家老爷。“孟听雪,”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占了我身份二十一年,

鸠占鹊巢,吸食孟家骨血。如今,”我故意停顿了一下,目光狠狠扎向楼梯口的孟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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