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骄(王杨塞弗·伊万斯)免费小说完结_阅读免费小说我是天骄王杨塞弗·伊万斯 -
小说推荐《我是天骄》震撼来袭,此文是作者“王杨”的精编之作,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王杨塞弗·伊万斯,小说中具体讲述了:。王杨愣了一会儿,突然狂喜地跳了起来,大吼道:“我靠啊!!!”至此,金手指所带来的身体加成,终于有了一项能让王杨惊喜的变化,那就是强大的身体复原能力。从表面上看,强化青春期,没有任何能够直接产生战力加成的东西,无论是技术、意识还是身体素质,都需要通过王杨自己的艰苦打磨去提升——至少在前期是必须这样的...
第五章 疯狂特训
不知道过了多久,王杨从睡梦中沉沉醒来。
看看表,自己睡了足足三个小时。再看窗外,夜幕已经笼罩了世界。
发了一会儿癔症,王杨慢慢撑起身体,这一次的极限训练真把他累惨了,当最后瘫倒在地的时候,王杨差点儿以为自己一口气缓不过来,就要活活累死当堂,然后重新投胎了。
前世的训练经历告诉他,每一次大强度训练之后,身体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酸痛,这是身体不能一下子适应的表现,一般来说,这种症状一个星期左右就会完全消除,那时候就可以真正开始放心大胆地给训练上强度了。所以王杨此时的动作非常小心,他可是记得很清楚,前世刚开始训练的时候,常常腿脚脱力,连床也上不去了。
“咦?”
支起身体的王杨很快发现,自己的身体居然完全没有想象中的应激反应:没有酸痛,没有僵硬,没有吃力,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
不敢置信地抬抬手,又跳了几下,嗯,呼吸顺畅,身体轻盈,精力充沛。。。。。。王杨愣了一会儿,突然狂喜地跳了起来,大吼道:“我靠啊!!!”
至此,金手指所带来的身体加成,终于有了一项能让王杨惊喜的变化,那就是强大的身体复原能力。
从表面上看,强化青春期,没有任何能够直接产生战力加成的东西,无论是技术、意识还是身体素质,都需要通过王杨自己的艰苦打磨去提升——至少在前期是必须这样的。但是,王杨的聪明就在于,当度过初期的艰难后,自己将会在正常人的青春期结束阶段开始,一步一步走向没有极限的未来,无论是速度、力量、耐力、灵敏、柔韧这五项基本素质,还是智商和情商这样的精神力量,都会有常人难以想象的巨大提升,甚至可以说脱胎换骨。只要他能度过最初几年的瓶颈期,就将拥有碾压奥尼尔的力量,完爆艾佛森的速度,俯瞰卡特的弹跳,超越神经反应的敏捷,媲美雷达锁定的精准,绝对冷静的理智,以及近乎无限的耐力,甚至出现第六感也不是不可能的。这是一种整体生命质量的升华啊。从某种意义上说,到了那个时候,不管精神还是身体,王杨都有希望跳出凡人的范畴,达到超人的境界。
当然,这一切都建立在一个基础上——能闯过目前的死局。至少一个月后,王杨是打死也变不成超人的。
从刚才测试的结果来看,虽然承受力、肌肉耐力和协调性都有一些提高,但是这点儿提高距离产生质变还差了十万八千里呢——顶多让王杨参赛的结局从被虐提高到惨败,可是相对于混混们的磨刀霍霍,这点儿提高有意义吗?
所以,当发现这强大的复原能力后,王杨那个激动啊。这就意味着无论他怎么折腾,只要睡上一觉,就能神清气爽地继续开始自虐般的特训,虽然还不能肯定这种训练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但是有总比没有强啊。毕竟现在王杨欠缺的不是创意,而是基本功。只要他的球感能够达到一个起码的水准,就可以把未来那些街球牛人的成名绝技剽窃过来,在娱乐者篮球经典赛上出奇制胜。所以相比五项基本素质,这种复原能力更加适合现在的王杨。更重要的是,隐形属性里面有这么好的东西,那么还处在封印状态中的那些未知属性,岂不是更让人期待吗?
“淡定,要淡定。”激动了一会儿,王杨渐渐冷静下来。不由得暗骂自己土鳖,这点儿发现就忘乎所以,等到金手指完全开发出来,岂不是要飘到天上去?心理素质如此不过关,真真给重生一族丢脸啊。
“这只是一部分,剩下的测试要到学校去进行了。”这样说着,王杨收拾了一下东西,草草吃了几口饭,直奔大学健身房而去。
王杨所在的大学叫做哈林大学,是纽约的市立大学,名气小的可怜,连度娘上都找不到;可是跟它毗邻的另外一所大学就声名赫赫了——哥伦比亚大学,常春藤盟校之一,曾经和哈佛大学、芝加哥大学并称美国高等教育三强的地方,当然了,以王杨的成绩,这种高级地方只能想想了。
不过美国鬼畜在教育这方面做的不能不让人服气,再怎么不起眼的大学,各种配套设施绝对不会缺斤短两,该有的东西一样不缺。不像王杨前世的那所大专,占地面积还不如高中大,坑爹啊。
其实冷静下来的王杨并没有对接下来的测试有太多想法,他的金手指本身就是厚积薄发类型的,前期的平平无奇再正常不过了,现在能有一个如此强悍的复原能力已经超出他的期望了。做人要学会知足,装逼太过是要遭雷劈的。
果然,接下来的测试里,无论是速度、力量、灵敏,还是对新技术动作的理解力和学习能力,都跟前世没有什么区别,只有柔韧性这一项,让王杨有了一点小小的惊喜:因为青春期的缘故,身体没有定型,所以骨骼的韧性相当给力,直腿下摸可以轻松达到优秀的标准。
可不要小看这一个柔韧,作为人体五项基本素质之一,其实柔韧性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指标。柔韧性反应的首先是身体韧带的弹性,柔韧性越好,韧带的弹性就越强,就像一条橡皮筋,弹性越好,则积蓄和释放的能量就越大,而且还不容易疲劳和受伤;黑人的身体素质之所以那么好,肌肉纤维纤长,柔韧性出色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其次,柔韧性还与核心部位的力量息息相关。腰腹肩背这些位于躯干的部位被称为核心区,腰腹肩背力量被通称为核心力量。核心力量是人体一切力量的源头,你是否跳得高、跑得快、负重更大、反应更快、身体协调性更好,都取决于核心力量。很多人弯下腰够不着脚尖,表面上看是腿部的柔韧性不好,其实真正的原因是腰腹力量不足。如果没有强大的核心力量作为支撑,就算有强健的四肢力量,也会出现强枝弱干的结果——也就是说身体驾驭不了四肢,空有良好的四肢力量,却发挥不出来。所以无论是自主性还是辅助性,柔韧性都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篮球这样的技巧性和对抗性并重的运动,拥有出色的柔韧性可以让你在真假动作之间的转换更加随意逼真,重心控制更加灵活,攻防转换中的反应更加敏锐,激烈对抗中的自我保护更加完善,自我意识更加清晰。。。。。。总而言之,占得便宜海了去了。
如果这么说还不明白的话,想想吉诺比利吧。这个号称妖刀的最佳第六人就是注重柔韧性的最好例证,水银泻地般无孔不入的突破,违反人体生理学的诡异上篮,还有他经常以并不强壮的身体不断冲击内线却很少出现严重伤病的职业生涯,相信足够说明问题了。
而小皇帝詹姆斯的健身经历则更具说服力。勒布朗·詹姆斯是谁,估计地球人不知道的很少。关于他的身体素质怎么样,他那些对手的评价最直观不过——“詹姆斯的皮肤之下,不是血管和肌肉,而是钢铁和齿轮!”够强悍了吧?可是有多少人知道,进入NBA第三个赛季的詹姆斯开始遭受背部痉挛的困扰,在詹姆斯职业生涯的前五年,背部到腰部的不规律疼痛是他最大惑不解而又找不到原因的问题,后来在他的私人训练师麦克·曼西亚斯的建议下,詹姆斯接受了精心特制的拉伸训练来提升自己的灵活性和柔韧性,截止到王杨重生的2013年,詹姆斯每天都要进行一个小时的拉伸训练,“肩倒立式”、“雷电式”、“英雄式”、“下犬式”都是詹姆斯非常擅长的瑜伽动作,当然,他的背再也没有痛过。
“不错不错。”最终结果出来后,王杨的后槽牙都笑出来了,“没想到金手指首先展现出来的是恢复和保护方面的隐形属性,变态的身体复原力和优秀级别的柔韧性,足够了。”
YY了一会儿,笑容渐渐隐去,王杨的眼神开始变得锋利:“接下来,就是玩命儿的时候了。”
以下是王杨一天的训练菜单。
早上六点至七点,跑步一小时。
上午九点至十二点:有球训练。具体包括:投篮一千次,基本运球训练两小时。
下午三点至七点:无球训练。具体包括:每周一三五肺活量训练,每周二四六力量训练,周日游泳。
晚上九点至十点:街舞训练。是的,你没有看错,的确是街舞训练;原因很简单,街球其实就是HIPHOP文化的延伸,和饶舌、涂鸦、街舞一起成为HIPHOP文化的象征和表现,就和不会跳桑巴就不可能学到巴西足球的精髓一个道理,不会跳街舞,就不可能把街球玩的出神入化;而且舞蹈和武术是所有训练方法中最锻炼平衡性和协调性的。李小龙不就是首先拿到恰恰舞冠军,然后才拿到武术冠军的吗?并且舞蹈还能够锻炼脚踝力量,使得脚步移动更加灵活,激烈对抗中不容易崴脚受伤。至于说为什么不去练饶舌,拜托,天朝的语言体系还不够博大精深吗?以王杨的垃圾话水准,如果现在到了街球场上,能不带脏字地骂上一天一夜,而且不带重字的。
晚上十点至十一点:瑜伽训练。瑜伽训练不仅可以提高柔韧性,增强核心力量,加快身体恢复,更重要的是因为王杨的身体还处在青春期,拉伸训练能够有效促进身体成长,王杨可不认为自己这一米七五的身高就能在NBA呼风唤雨了。
王杨的这份训练菜单,强度之大还在科比的6-6-6魔鬼训练之上,如果换一个人上来,铁定是被练废的下场。不要被有些书里动辄十几个小时的训练骗到了,那都是在忽悠人呢。正常情况下,人体每天的训练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五六个小时,再长的话,肌肉就会堆积大量肌酸无法消解,这时候身体就会变得异常脆弱,第二天别说训练,就是一些最简单的日常行动都可能因为肌肉无法恢复造成痉挛、拉伤甚至重力性休克。王杨之所以敢这么玩儿命,凭借的正是金手指那强大的恢复能力。
——没有自带系统怕什么?没有战力加成怕什么?想要什么,我自己去拿,岂不是更有意思?
很快,哈林区流传着一个发现,哈林大学和附近的街球场上出现了一个神经病,据说这个家伙蓬头垢面,神情阴冷,行踪诡秘,衣服上全是白花花的汗渍,嘴里经常神神叨叨地嘀咕着一些谁也听不懂的话,每天天不亮就来到健身房或街球场,深更半夜才无声无息地消失;一出现就闷声不响地死命训练,直到把自己练到呕吐,或者浑身抽搐,再或者停下来直接一头栽到地上呼呼大睡起来,呕吐抽搐完毕或者清醒过来,就立刻跳起来继续狂练。有人小心翼翼地上前,却发现这个家伙的两只瞳孔居然一片血红,配上那股生人勿近的气势,活脱脱一副伺人而噬的生化丧尸模样,搞得附近的黑人一看见他就绕道走,就连罩着这个场子的混混都不敢接近。
于此同时,附近的餐馆也发现了一个大胃王,每次摇摇欲坠地进门,就是一通胡吃海塞,活像饿死鬼投胎一样,吃相之凶猛让人头皮发麻。吃完后把碗一推,就势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差不多一个小时后又会精神抖擞、大步流星地消失。据说他一个人能吃掉十个人的饭量。对了,他总是随身带着一个篮球。